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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011158671/2022-26073主题分类:其他
发布机构: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日期:2022-05-09
标题:关于印发《谷城县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文号:谷政办发〔2022〕9号效力状态:有效
生效时间:



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谷城经济开发区、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、薤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:

《谷城县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2022年5月8日

谷城县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,落实省、市关于建设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,深化我县营商环境改革,向顽瘴痼疾亮剑,对堵点难点开刀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22〕2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、八次、九次、十次全会部署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,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、优化市场环境、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,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、创新再深入、政策再完善。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、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,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,以跨层级联动、跨部门协同、跨事权整合推进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为基本路径,大力推动营商环境革命走深走实,助推市场主体数量做多、规模做大、实力做强,为全力打造汉江流域和全省“工业强县、农业特县、旅游热县、生态美县、健康名县”五张名片,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重要支撑。将谷城建成让广大市场主体投资放心、创业安心、发展顺心和群众舒心的营商环境新高地。

二、深化商事领域改革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

(一)持续提升准入便利度。不断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,在“210” 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缩减环节和时间,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。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,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(不含公告时间)。持续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取消审批、改为备案、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20项以上,优化审批服务事项达到40项以上。在便利店、超市、饭店、小餐饮等19个行业大力推行“一业一证”改革。试点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机制。

(二)优化用电用水用气服务。严格落实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工程安装“零投资”。实现全县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“零投资”。确需延伸服务收取费用的,如涉及设计、施工建设的,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及定额标准,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。推广用能联动报装改革,试行零材料、零跑腿、零收费、政府买单业务单位零投资的“四零”模式。持续提高办电效率,10千伏及以下用户申请用电报装,由供电企业一窗受理,实行一次办理。全面实行供水供气报装、查询、缴费等业务线上办理。大力推进“转改直”,实现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,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。对发现的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100%查处,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,减轻用户用电负担。

(三)优化招标投标管理。持续推进“评定分离”改革,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,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,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%,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,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.5%。加快实施银行保函、保险公司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并行的工程担保制度。将建筑业企业可以选择银行保函、保证保险、担保公司保函及等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写入招标文件范本。在招投标领域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,推进招标投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,实现“一网通投”。畅通招标投标异议、投诉渠道,对招标投标事项和结果进行公示,落实全流程监督。

(四)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。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,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,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、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,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、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,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%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,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%。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、采购文件工本费,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占压,补充流动资金,减少银行贷款,降低企业经营成本。对于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,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压减至25日,降低中小企业负担。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,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、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。

(五)提升金融服务能力。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授权、授信、受理回告、尽职免责“四张清单”金融服务机制,提高贷款办理效率,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初步意见。实施中小微企业集调查系统、工作系统和为企业办实事系统三位一体的融资信用培植工程,帮助15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实现正常融资或达到融资条件。大力推广信用贷款,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,确保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水平进一步提高。推广“楚天贷款码”,对企业线上提交的融资需求,满足授信条件的积极运用“301”等模式及时放款,需进一步线下对接的当日受理对接,3日内尽职调查,5日内初步完成授信。执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监管容忍度标准,根据银行不同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,差别化地制定内部的容忍度。

(六)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和运用。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区,选择2至3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和1个园区,以打造成果转移转化+知识产权+人才培养引进的创新服务链条为目标,打通高校、企业间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通道。统筹推进专利、商标、软件著作权等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,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,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零的突破。

(七)强化人才资源汇聚。认真落实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个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继续做好我县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服务工作,有序推进各项专业技术人才培育。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配套公寓等生活服务设施。持续开展“科技副总”服务中小微企业、“院士专家企业行”等活动,积极争取每年选派2名左右科技人才担任“科技副总”、20名左右院士和专家,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。聚焦“51020” 现代产业集群,加快实施技能强县行动,满足市场主体用工需求。建立健全“人社+工会”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机制,开展“流动仲裁庭”,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争议。

三、优化政务服务功能,提升便民服务水平

(八)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、信息化建设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,细化量化线下窗口标准化管理,加强对县、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考评,建立政务服务地图,实现事项100%入驻并采用综合窗口模式提供服务,实现“一窗通办”。加大电子印章公共平台建设力度,梳理完善电子证照、电子印章、电子签名、电子档案应用的制度体系,为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提供有效支撑。加快推进“一网通办”,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办理。加快建设完善我县智慧城市大脑,实现“一网统管”。围绕政府市场监管、公共服务、社会管理、环境保护等职能,部署专题应用建设,积极履行职责。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,实现市场主体各类证明材料、信用信息更新情况联动,跨部门便捷查询自动调用。

(九)深化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改革。对已实施的19个“一事联办”事项,继续巩固提升。新增一批围绕个人、企业的“一事联办”主题服务。大力推广在线身份认证,实现企业、个人年度办事频次前20%的高频事项全覆盖,探索20个以上电子签名、电子印章在高频事项中的应用场景。完善“一事联办”集成服务系统,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和并联审批,实现“一次告知、一表申请、一套材料、一窗受理、一网办理、一口发证”。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功能,确保推介服务与企业需求匹配满意率不低于80%。全面拓展移动端服务渠道,深入推进政务服务“指尖行动”。建立“一网通办”帮办制度,推动“线上人工帮办”覆盖100个高频事项,推广“一站式”服务,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办事体验。

(十)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。加快推进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出让;将小型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;全面推进“多测合一”;推广“拿地即开工”五证同发审批模式;优化审批流程;探索“交房即办证”改革,推广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模式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根据项目类别划分,逐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。探索完善建设工程保险体系,探索重大风险事故下的市场化自救机制,建立建筑业全新的市场化风险保障制度,创新安全责任险、个人执业险等工程险种。

(十一)优化登记财产制度。依托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建立不动产“网办大厅”,实现随时随地可申请。加强不动产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同服务。加快推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“一事联办”。将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。推动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“190” 办结标准(1个环节、90分钟)。构建“交易+纳税+登记”网上办理“高速路”,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纳税缴费全程网办。通过会审、会签等方式,探索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工作。

(十二)优化纳税服务。将纳税次数压减至5次、纳税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。拓展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服务,将发票“非接触式”领用比例提升至85%以上。依规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。全面贯彻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。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所得税。推进“要素申报”县域全覆盖,推进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。推进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改革。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,实现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100%。

(十三)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。全面梳理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奖励、资助、补贴等惠企政策并公布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,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资金政策100%“免申即享”。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,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。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,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,简化申报手续,加速实现“一次办结”,做到全程网办、快速兑现。

四、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

(十四)构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。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涉及个人信用信息归集、共享、公开、使用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严格依法依规。对于违法采集信用信息的行为,要坚决予以打击。健全事前信用核查、信用承诺,事中信用评价,事后信用公示、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,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。探索推进政府和平台企业、征信机构合作监管模式。在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作用,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。健全信用修复机制,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,自接到申请之日起,县级层面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,对符合条件的100%修复。对“新官不理旧账”违约毁约行为,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,依据事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(十五)实施审慎、规范、公正监管。大力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,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。探索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、免强制清单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。适当拓展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覆盖范围,对同一对象“综合查一次”,抽查结果共享交换、互认互用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、重大执法决定发至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抽查。进一步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,并公开发布。

(十六)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。探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广至行政执法领域,始终坚持依法保护、平等保护、全面保护原则,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为目的,在办理涉企案件时,全面升级司法理念。深化“万警访联万企”活动,对中小微企业靠前服务、定点服务,形成条块联动、专群结合“一盘棋”工作局面。着力纠正违法违规立案撤案,违法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、变更强制措施等行为。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,最大限度帮助受犯罪侵害企业挽回损失。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,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力度,全力打通法律服务便民惠企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(十七)提升“立审执”质效。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,建立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。按照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标准和调解速裁工作流程的规定,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效,推动商事纠纷快捷高效解决。加强数字化应用,实现营业执照、司法裁决、公证书、婚姻登记、车辆等信息共享,提高财产查控强制执行效率。加强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打击力度,强化“拒执”刑事自诉案件审判工作。大力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针对消极执行、选择性执行、执行不廉、作风不正、有令不行等执行领域中存在的问题,改进工作、转变作风、整饬队伍。常态化开展超标的查封等违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企业财物问题整治,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。

(十八)优化破产重整机制。积极探索“执转破”,实现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每件收费100元,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。健全企业破产“府院联动”工作协调机制,推动企业破产审判机制创新,同时适用破产机制倒逼企业规范合法经营。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考核制度,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。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,提高财产处置效率。简化重整程序中银行债权人减免破产企业债务所需履行手续。对重整、和解企业的不良征信信息及时采取措施修复信用。

(十九)深化“高效管好一件事”改革。深入推进“互联网+监管”工作,推动各部门开展创新监管运用,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分析,探索审管结合监管方式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依托“互联网+监管”平台和部门自建监管系统,完善行政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线上留痕,实现监管全程可追溯、数据全过程可查询。

五、提升对外开放服务水平,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

(二十)降低跨境贸易成本。引导企业使用全国通关一体化、“提前申报、货到放行”“两步申报”等通关模式。对通过综合保税区出口的企业,协助申报相关优惠政策。全面推广新型“政银担”风险分担机制,进一步推动“4321”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建设。

(二十一)优化外商投资环境。依托国家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公示系统,按照市政府建立的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和外商投资投诉协调机制,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联系,做好政策宣介、疑问解答工作。

(二十二)建设开放型经济新平台。大力宣传推广“楚贸通”平台,为外贸企业提供资质代办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。

六、保障措施

(二十三)全面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部门要进一步组建工作专班,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,实行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。要细化工作方案,明确分工、压实责任,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。

(二十四)着力抓好正反典型。重视正反典型的示范和震慑作用,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事例,进行宣传。持续开展典型经验复制推广。积极开展先行先试、探索创新,对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形成成熟模式后向省推荐,打造一批有谷城特色的先行示范典型。创新宣传方式,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的知晓率,提振市场信心。坚持刀刃向内,统筹用好新闻媒体、各类通报等方式,大力曝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、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,并严肃追责问责,达到“问责一个、警示一片”的强震慑效果。

(二十五)强化完整工作闭环。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、处置、回应机制,对于反馈曝光的问题及时整改和追责。定期开展综合督查,对工作推进缓慢、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等问题的,发现一起、处理一起,责令限时整改,形成工作闭环。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,对标全省最优,找差距、补短板,达到以评促改,以评促优。

附:谷城县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